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
国有股权转让公告
经衡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同意,
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12%国有股权在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欢迎有意者前来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
报名、登记时间
:2011年
12月
6日至
2012年
1月
4 日。
联系人:
黄建奎
联系电话:
0318—
2103635
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国 有 股 权 转 让 公 告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年
7月,公司位于衡水市胜利西路
2589号,注册资金
23000万元,实收资本
10619.16万元,其中: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88%;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2%。法人代表:岳国君,主要从事食用酒精、变性燃料乙醇、淀粉等产品的生产。
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的燃料乙醇项目从
2005年底着手开展前期工作,期间被列为河北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但由于国家产业政策调整,该项目已无法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的批准,未能实施。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现将持有的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12%的国有股权公开转让。
二、资产状况
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截止
2010年
12月
31日(资产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状况如下:
账面总资产为
9088.32 万元,总负债
127.78 万元,净资产为
8960.54万元。
经衡水正财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衡正评报字【
2011】第
189号)、衡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总资产为
10484.21万元,总负债
127.78万元,净资产
10356.43万元。
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12%股权占本次评估价值的
1242.77万元人民币。
三、产权转让批准情况
衡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股份的请示》的批复
>
(衡国资
[2011]31号),批准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12%的国有股权公开转让。
四、转让底价
按照衡水市国资委衡国资
[2011]31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考虑,转让底价为
1242.77万元。
五、受让条件
根据市政府和市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河北衡水老白干酿酒(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12%的国有股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转让,为规范产权转让行为,保证转让的顺利进行,制定受让条件如下:
(
1)受让方应是具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身体健康;
(
3)受让方是法人企业的,应具有良好资金实力、融资能力和支付能力;同等条件下大股东优先受让;
(
4)受让方受让后应服从大股东的发展战略;
(
5)受让方应承接衡水老白干持有的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12%的国有股权的所有债权债务;
(
6)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衡水老白干持有的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12%的国有股权产权转让价款交到指定账户。
(
7)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市国资委对受让方履行产权转让合同、协议及发生的重大事项等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受让方须积极予以配合。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缴纳受让保证金,产权交易保证金用于履约或发生违规违约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损失的经济保证。衡水老白干持有的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12%的国有股权意向受让方须交纳保证金
400 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于公告截止日
2012年
1月
4日
16时前到达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保证金中的
2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于履约或发生违规违约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损失的经济保证,
200万元可转作转让价款。未能受让的意向受让方,
400万元保证金全额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转让方式
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以转让底价进行协议转让;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八、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本公告确定的公告期限内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由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并进行初审;
2
、经过初审的意向受让方有权向衡水老白干集团、市国资委、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查询了解企业的相关资料和情况;
3
、出让方对在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并经过初审的意向受让方组织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由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和出让方共同组成,以确定意向受让方是否符合受让条件;
九、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
、
《受让意向登记表》;
2
、
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3
、
自然人证明文件
: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多人联合报名时须提交委托书);
5
、
报名者简历(包括以往经营业绩);
6
、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7
、
金融部门出具的不低于转让底价和其他应交价款的资金证明及金融部门出具的一年以上定期存单;
8
、
转让方和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法人企业受让应提交的材料:
1
、
《受让意向登记表》;
2
、
企业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企业资格证明文件: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等;
5
、
意向受让方同意收购衡水老白干集团持有的中粮生化能源(衡水)有限公司
12%的国有股权 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6
、 意向受让方提供合法的资信证明;
7
、 转让方和交易中
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别声明:
1
.对于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及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决定开展尽职调查并与转让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可就相关问题向转让方提出疑议。如自行决定不对标的开展尽职调查亦未向转让方提出疑议,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知悉、认可本公告的内容并对转让标的无异议。一旦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股权转让方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2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时,转让方与产权交易机构可根据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采取拍卖、招投标、电子竞价等方式或采取几种组合交易的混合方式实施产权交易。如果采取拍卖方式实施产权交易,则以本次公告期限内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为准,不再另行公告。请有意者按本公告时间前来了解具体情况、并报名。
3
.在本公告期限内已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产权交易中心已资格确认,但转让方未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自愿申请退出并撤回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已报名),导致相关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在本公告期限内已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已资格确认并确定了转让方式,在此期间自愿申请退出并撤回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受让保证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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