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转让公告
经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衡水五金交电化工批发公司车站综合楼房地产在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欢迎有意者前来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并了解具体情况。报名、登记时间
:
2010
年4
月30
日
至
2010
年5
月28
日
。
报名联系人: 黄建奎
联系电话:
0318—
2103635
项目咨询:衡水市桃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 张中峰
联系电话:
0318—
2699606
二
〇
一
〇
年四月三十日
衡水市五金交电化工批发公司车站综合楼
国有资产转让公告
一、基本情况:
1
、车站综合楼座落于京九铁路与石德线交叉口,衡水市火车站西南角黄金地段,占地面积
5776.80平方米,国有出让土地,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是投资、经商和商住的最佳选择。
2
、该综合楼的建筑面积
1860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下为停车场,地上五层,局部七层,配有中央空调、消防、喷淋、烟感、光感、温感装置,整个北立面、东立面、东北角立面临站前西路与中心街,立面造型较独特,外装三层以上为立条玻璃幕墙。
二、批准情况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
2010〕
18号批准衡水五金交电化工批发公司车站综合楼房地产在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
三、转让底价
该标的经河北金正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冀金正评报字〔
2010〕第
332号)、桃城区财政局核准(衡区财国〔
2010〕
1号)的资产评估结果为
4062.26万元,经桃城区人民政府批准转让底价确定为
4062.26万元。
四、受让条件:
1
、自然人、企业法人、行政事业单位法人均可受让;
2
、外商投资报名需符合外商投资管理规定;
3
、成交后
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转到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上,资金到帐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五、意向受让方报名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缴纳受让保证金(人民币)
1000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并于公告截止日
2010年
5月
28日
16时前到达衡水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
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后,保证金中的
3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用于履约或发生违规违约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损失的经济保证,
700万元可转作转让价款。未能受让的意向受让方,
1000万元保证金全额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转让方式
经公开征集如果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转让价格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场内公开协议转让;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公开拍卖、招投标及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并以本次公告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为准,不在另行公告。采取公开拍卖、招投标、及网络竞价方式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公开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保证金。
七、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资料:
(一)自然人报名需要提交:
1
、《受让意向登记表》;
2
、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3
、自然人证明文件
:自然人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多人联合报名时须提交委托书);
4
、报名者简历(包括以往经营业绩);
5
、本公告转让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法人企业受让应提交的材料:
1
、《受让意向登记表》;
2
、企业认同所有转让条件的承诺书;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法人企业资格证明文件: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等;
5
、企业简介包括:
(
1)、企业成立及历史沿革概况(以工商登记资料为准);
(
2)、企业经营范围、产品及经营业绩情况;
(
3)、企业组织结构图及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股权结构图;
6
、所在企业经过审计部门审计的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政策说明);
7
、本公告转让条件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特别声明:
1
、对于本公告所披露内容及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决定开展尽职调查并与转让方进行必要的沟通,并可就相关问题向转让方提出疑议。如未向转让方提出疑议,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知悉并认可本公告的内容。一旦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产权转让方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2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时,转让方与产权交易机构可根据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采取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等方式或采取几种组合交易的混合方式实施产权交易。如果采取拍卖方式实施产权交易,则以本次公告期限内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为准,不再另行公告。请有意者按本公告时间前来了解具体情况、并报名。
3
、在本公告期限内已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产权交易中心已资格确认,但转让方未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自愿申请退出并撤回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已报名),导致相关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
、在本公告期限内已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产权交易中心及转让方已资格确认并确定了转让方式,在此期间自愿申请退出并撤回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受让保证金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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